設立沿革 陽明山地區早自日據時期即為「大屯國立公園」預定地;當時範圍包括七星山、大屯山區及觀音山等地,此計畫惜因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而作罷。民國52年,交通部觀光事業小組曾委託台灣省公共工程局,將陽明山公園及鄰近七星山、大屯山、金山、野柳與富貴角等北部濱海地區,合併規劃為「陽明國家公園」,面積約28,400公頃,惟因當時尚無國家公園法而擱置。 直至民國70年,經何應欽將軍之提議,並由有關單位研究推動,於74年正式公告實施陽明山國家公園計劃,並於同年9月16日及翌年3月13日先後成立國家公園管理處及警察隊,積極推展各項經營管理業務。 地理位置景觀與範圍面積 陽明山國家公園位處台北盆地北緣,東起磺嘴山、五指山東側,西至向天山、面天山西麓,北迄竹子山、土地公嶺,南迨紗帽山南麓,面積約11,455公頃。行政區包括台北市士林、北投部份山區,及台北縣淡水、三芝、石門、金山、萬里等鄉鎮之山區;海拔高度自200公尺至1,120公尺範圍不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