汽、機車行車執照遺失損壞補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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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備證件:

A.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(機車免)

B.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。

C.車主身分證正本及印章(個人名義)或營利事業登記證、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及印章(公司行號

名義)。

收費:汽車新台幣200元、機車新台幣150元。

注意事項:

A.如有違章、欠稅費及違反牌照稅應先清理(如在最近二個月內繳納者,請檢附收據)。

B.機車行照有效日期在一個月以內者,應同時繳納二年燃料費。

C.越區(非在原列管監理機關)辦理機車行照補發另需檢附機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)。

D.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,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不滿30日者,不得補發行車執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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