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備證件:
A.原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(機車免)
B.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。
C.車主身分證正本及印章(個人名義)或營利事業登記證、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及印章(公司行號
名義)。
收費:汽車新台幣200元、機車新台幣150元。
注意事項:
A.如有違章、欠稅費及違反牌照稅應先清理(如在最近二個月內繳納者,請檢附收據)。
B.機車行照有效日期在一個月以內者,應同時繳納二年燃料費。
C.越區(非在原列管監理機關)辦理機車行照補發另需檢附機車新領牌照登記書車主聯)。
D.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,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有效期間不滿30日者,不得補發行車執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