戀愛跟婚姻當然不一樣!
戀愛是純然的享受。
那麼放肆恣意的愛一個人,也許會有一點不肯定,但就是那點不肯定,給妳帶來了乍驚乍喜的感覺。彼此愛戀的時候,就算是惱怒,就算是眼淚,也是迴腸盪氣的惱怒,甜蜜窩心的眼淚。
婚姻呢?婚姻不同,婚姻是一種承諾,不是沒有犧牲的。
肯嫁給他,表示妳愛他愛到願意承當責任,願意容忍他的過失缺點,願意為他受點委屈………
我不是說結婚後無法繼續戀愛,太陽底下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的,但是理論上屬於天方夜譚。妳也許會越來越愛他,但是彼此太熟悉了,漸漸不再有那種「戀」的感覺。他對妳也許依然親暱,但不再令妳臉紅心跳,心頭鹿撞………
有人說要保持新鮮感,但我覺得太不切實際,也不可能!
想想五、六十年的婚姻,天天要絞盡腦汁去保持「新鮮」,就算妳是超人,遲早也要筋疲力竭,累得半死不活。
還是愛愛他就算了啦!
我覺得結婚其實跟生孩子差不多,都是一種責任。
妳總不能為了孩子不乖不聽話惹妳生氣就嚷著退貨吧?
老公也是一樣嘛!
當然,我說的是雙方面,單一的付出毫無意義!
假如找不到那個值得妳眷顧,值得妳犧牲奉獻,可以廝守一生的人,那麼不如繼續戀愛吧,沒有戀愛的對象,自己一個人也可以過得很好,那樣至少妳的快樂不受他的影響,而他的不快樂也與妳無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