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謂....【愛】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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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是一種發乎人內心的情感,在中文裡有著很多解釋 ,由某種事物給予人少許滿足(如我愛進食這些食物 )至為了愛某些東西而死(如愛國心、對偶結合)。其可以用來形容愛 慕的強烈情感、情緒或情緒狀態。在日常生活裡,其通常指人際間的愛 。可能因為其為情感之首位,所以愛是美術裡最普遍的主題 。愛有時亦會被形容為強迫觀念-強迫行為症。

愛最佳的定義可能是 主動行動 ,以真心對待某個體(可以是人、物件或神),使整體得到快樂 。簡而言之, 愛即主動使整體得到快樂 。(Thomas Jay Oord)。

愛是與生俱來的,所以可以認為是人性的特質,換言之, 愛是作為人必須具備的本質之一 。雖然世界各民族間的文化差異使得一個普世的愛的定義難以道明 ,但並非不可能成立。請參看沙皮亞-沃爾福假設。愛可以包括靈魂或 心靈上的愛、對法律與組織的愛、對自己的愛、對食物的愛 、對金錢的愛、對學習的愛、對權力的愛、對名譽的愛、對別人的愛 ,數之不盡。不同人對其所接受的愛有著不同的重視程度 。愛本質上為抽象慨念,可以體驗但難以言語。

所以一般人常常接觸的  同情、親情、友情、愛情;博愛、友愛、關愛、大愛 都算是一種 自己心甘情願主動付出的一種情緒 行為 ,既然如此,很多男女之間的鎖事就很清楚。

蘇X康(芭樂王子)的一些歌詞裡, 被愛是幸福、愛人是痛苦 ,這句話就錯的離譜! 會讓自己覺得痛苦,那表示這不是真正的愛....

朋友→男女→家人 這是感情進化的過程,會有如此的變化就是因為彼此之間的『恩情』慢慢的增加,所以才得以『昇華』,但是相對的,就算是有血緣關係的家人,如果彼此之間的『恩情』不再,那就算是家人,到最後也會變的形同陌路。

所以,努力的讓身邊的人快樂,多施恩惠給別人,受惠最多的人就是自己喔!

ㄟ猛 與諸位格友 共勉之~ 2007.10.2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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